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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凯利达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凯利达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陕西省较早从事安全技术服务,开展安全评价具有公正性、独立性、专业性的法定安全服务机构。2007年6月获得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国家乙级安全评价资质(APY-(陕)-003),2014年资质证书编号调整为APJ-(陕)-303,2019年资质证书编号变更为APJ-(陕)-004,核准的业务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煤炭开采业。 公司按照国家最新行业规定要求,评价业务所需各类设备和检测仪器配置完善。公司购置了业内权威的火灾、爆炸、扩散、泄漏、火球、BLEVE等典型事故类型模拟计算软件。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注重安全评价报告质量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严格按照PDCA管理模式,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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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三月七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道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第四章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分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101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6月29日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中的"依照刑法第×条的规定"、"比照刑法第×条的规定"修改为"依照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骆琳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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